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文明素养,创建整洁的校园生活环境,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带动全校大学生投入营造温馨、和谐、文明、卫生的生活环境中来。按照学生处组织开展“卫生标杆寝室”、“优良学风寝室”、“青春阳光寝室”评选活动要求,现将我院评选出来的寝室公示如下
优良学风寝室:7号楼: 324 325
9号楼: B328
10号楼:B105 B106 A210 A254
11号楼:713 721 723 727
12号楼:506
青春阳光寝室:11号楼:709 711 715 728 729
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-11月12日。公示期间内,全院师生如对上述寝室评定有异议,请及时与学院领导反映。
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:6511219
化学化工学院辅导员:6512099
化学化工学院
2020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