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《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开展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化学化工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实施。
组 长:邵艳秋、左明辉
副组长:魏代梅、任玉兰、邢乐红
成 员:王虎、王宜鑫、李静、王天龙、吴远江、张鑫、杜晨弘
二、奖励对象、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
2022—2023学年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籍、在校生(2019-2021级本科学生,不含2022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)。
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4.学年学习成绩优秀,考查课程及格(不含通识选修),没有补考课程,必修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%。
5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。
6.学年德育成绩测评60分以上。
7.条件相当情况下,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。
共评选出获得励志奖学金学生20人,具体名单如下:
2019级
化学:高焱
应用化学:蔡晴、李雅慧、王厚宏、冀雪儿
化学工程与工艺:武琳、弓栅栅
2020级
化学:隋鑫、惠晓娜
应用化学:温晨阳、史馨、刘金山
化学工程与工艺:姜敏、刘佳一
2021级
化学:华鑫杨、周鑫敏、武冰艳
应用化学:孙艺萌、葛林雨
化学工程与工艺:于庆华
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-2022年11月4日。
请全院师生对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,如对获奖学生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学生处电话:0453-6515788
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:6511219 理工楼246
化学化工学院辅导员:18246300753 理工楼236
化学化工学院
2022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