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经本人申请,各班级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推荐,各年级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评选,化学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组最终评审,确定化学化工学院2022-2023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名,现予以公示:
2022级化学一班,刘佳琦,2022021060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-2024年9月28日。请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,如对获奖学生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邮箱:mdjsfxydxszzzx@163.com,
电话:0453-6515788(学生处)
0453-6512099(理工楼244)
化学化工学院
2024年9月25日